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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情义(第3页)

陈宝珠舀了一勺燕窝送进嘴里,甜丝丝的,燕窝是程天朗买的,燕窝粥是金姐炖的。

这两样东西搅和在一个碗里,倒让她吃出一种说不上来的滋味。

“大学女,也有犯糊涂的时候。”

这碗燕窝让她想起三年前。

三年前的程天朗,还是她嘴里的“那个死扑街”。

那时候他天天守在她房门口,她每次进出,他都会口哨。

这样的衰仔她从小见多了。

后来才知道,他是跟着becky来的,天天在店里守着那女人开工。

becky上楼接客,他就在楼下抽烟等着,等那女人赚了钱下来,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。

还好她没自作多情,真以为他是冲着自己来的。

神经病,吃软饭的,她更瞧不上他了。

他能不知道她瞧不起他吗?可他照旧每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样,该守还是守,该等还是等。

becky在楼上开工的时候,他就靠在前台边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她聊天。

她不理他,他依旧可以嬉皮笑脸,自说自话,说完了也不觉得尴尬,抽支烟就算结束话题。

直到有一天,她在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公司法教材,全是英文,她看得很是吃力,他凑过来瞄了两眼,她以为他要说那些“妹妹仔这么努力看书做什么”之类的屁话,结果他什么也没说,看了两眼就走了。

第二天一早,她推开门,发现多了一本书。

一本精装的,崭新的,连塑封都还没拆的《panylaw:principlesandpractice》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门口,她拿起来,下面还压着一张便签,那字简直丑的没法看——“这本好像跟你昨天看的是同一个作者。”

她拿着书站在门口愣了好一会儿。

从那天起,隔三差五,她门口就会出现新的东西。

当天的《明报》财经版,特意翻到法律专栏那一页。

金管局新出的反xiqian指引,一本jeffreyrobinson的《thelaundrymen》,湾仔书店买的,封面还贴着书店的价签,一百八,他也没撕掉,就这么放在她门口。

后来她才知道,有回为了找一本她随口提过的绝版书,他在旺角跑了三家书店,最后在铜锣湾找到了。

往返车费比那本书还贵。

她吃着碗里的燕窝,就是觉得这碗糖水比刚才更甜了。

陈宝珠思甜的时候,程天朗回了becky那间屋。

becky在厕所里冲凉,他没叫她,翻出证件往兜里一揣,就在他转身准备走的时候,厕所门开了。

becky浑身是水,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,一把抱住程天朗的腰身。

程天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被浸湿的外套,皱了皱眉,得,又要换衫。

“天朗哥,你要去哪里?”

程天朗没应她,从裤兜里摸出烟,叼了一根在嘴里,点燃吸了一口,才开口。

“becky,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。欢场上无真爱,还需要我来教你吗?”